
該怎樣面對想自殺的患者?
自殺是重鬱發作患者最常見、卻也是最危險的症狀之一。協助自殺者的原則包括「抒發情感」與「確保安全」兩者。
在抒發情感方面,最重要的就是傾聽。什麼話也不必說,就是靜靜傾聽患者的心事,鼓勵患者訴說自己的感受,跟患者討論何以想自殺——不必擔心這樣會強化患者自殺的意念(這是一般人的錯誤想法),事實上,當患者談過越多次自殺,自殺衝動反而會下降。當患者哭泣時,也不必阻止患者,就讓患者哭得痛快,哭泣有助於抒發患者的情緒。
不要過度急於說服患者放棄自殺念頭。很多人喜歡說:「你想太多了!」、「別想那麼多!」之類的說法來勸患者——但這是最容易強化自殺意念的做法。事實上,患者往往已經思考很久,才會向你吐露自殺的念頭,他要是能「不想那麼多」,他也不必向你傾訴了。你要做的是關心他的痛苦,而不是要他放棄原有的想法。倘若他的痛苦能被理解,自殺念頭自然有機會緩解,莽撞地想說服患者只會加重患者的心理負擔(如:「我真沒用,老是想那麼多,害別人為我擔心,我還不如早點去死」),反而強化患者的自殺意念。
也不要想用社會責任或規範來說服患者。釵h人都會用「你死了,你家人怎麼辦?」、「自殺是違法的喔!」這類的說法來警告患者。但事實上,倘若患者決意自殺,哪能顧得了家人或法律?就算你證明了患者不負責任,那又怎樣?你還是沒扮演好協助者的角色。強調社會責任只會增加患者的心理負擔,讓患者進退兩難,情緒更加低落。
千萬要記住:患者找你吐露自殺心事,真正意涵是要找人傾聽。你每多聽一句,就幫助患者遠離自殺一步。當你耐不住性子,開始胡亂「勸」患者時,每多「勸」一句,就等於是把患者推向自殺一步。
但即使患者的情緒能夠紓發,自殺還是可能發生。所以我們不能自恃自己的影響力。要確保患者的安全,可從下列幾點著手——
首先是不要讓患者取得高度危險的東西(例如:獵槍、農藥等),這些事物都會增加自殺的危險性。其次是盡量不要讓患者有施行自殺的機會,最好隨時都有人在旁,以策安全。密切注意各種自殺前兆,諸如:無助感(認為別人幫不了他)、無望感(對未來不抱希望)、主動表示即將自殺、留遺書、安排後事等。但不管怎樣,有自殺危險性的患者還是以住院為宜——不只為了預防自殺,也能讓患者好好接受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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